宝马车拖行交警致死,你的愤怒该何处释放

作者:于飞

这几天,一个和我同岁的上海交警,被一个和我同岁的违章司机给拖死,着实引发了不小的议论。再加上现场视频,铁证如山,让人看着心碎。于是引发了各种思考。

有人从司机的角度,思考司机为何任性,结论大体两种,一种是从道德角度谴责,一种是从执法不严的角度进行呼吁。

有人从警察的角度,思考警察如何才能更具威慑力,是配枪?还是提升惩罚的等级。

从道德角度进行谴责,这个虽是无错,但略微显得有些无力。虽说人性基本相同,但道德往往是个体对自己的约束。但道德批判,则是用自己的道德去约束他人,不能说不对,但毕竟站着说话不腰疼,人性使然,带些主观情绪,多少是有的。

而执法不严,从而导致司机总是带有侥幸的心理,最终酿成这类惨剧的结论,我个人也不能完全认同。交警的数量在这些年翻倍的增长,在一些城市中,50年的时间,交警的数量翻了将近倍。这当然是因为城市扩张,机动车增多,所以相配套的交警数量不得不跟上。但交通执法,不可能%无死角,一是成本太高,二是过多过频的执法,反而会影响交通的顺畅。

从警察的角度来说,配枪执法,提升惩罚等级,当然是对警察有利,对警察的保护,和对违法者的威慑,都会起到明显的作用,但这里面还有诸多问题需要厘清。警察何时可以开枪,何时不可以,如何界定,如何裁决,缺乏相关的,笃定的说明。虽然现在已经有部分地区开始试点,警察配枪执法也是一个可见的趋势,但目前来说,立刻大规模的上马,相关的法规配套,还需有所补充。

所以,上海的这起事件,虽说性质恶劣,令人愤慨,但无论道德的缺憾,或是制度的漏洞,都只能说是原因之一,而非全部。无论是对民众,还是对司机来说,虽说讨论本身是可贵的,但我本人更倡导,我们可以从法律的角度,去就事论事。法治不仅仅应该成为一种治国的理念,也应成为老百姓做事和想事的前提。

先说一个与此案极其相似的案子。

年,一位来上海打工,驾驶残疾三轮车非法载客营运的务工者,也是被警察拦下,也是拒绝检查试图逃走,也是将警察拖行致死。当时对这起案件的量刑,有两种意见,一种是判故意伤害罪,一种是判过失伤害罪。

后来,因为车主拖行警察长达81米,再考虑到三轮车的车速,所以在这么长距离拖行的情况下,车主的主观恶性很明显,因此最终判定“间接故意”,而不是过失伤害。

而发生在11号的这个案子当中,难点其实就在于,在宝马车主拖行警察的这短短几秒钟时间里,司机对警察受到的伤害,到底是一种怎样的认知。我们需要从各种客观的状态和动作中,去判断他的主观态度。从而进行量刑。这个过程,才更应该是我们的


转载请注明:http://www.ndnkm.com/ways/9144.html

  • 上一篇文章:
  • 下一篇文章: 没有了